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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批发许可证在哪里办理

2023-07-18 15:08:17
阿啵呲嘚

法律分析:酒类流通许可证需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办理。

法律依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

第五条 商务部负责全国酒类流通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酒类流通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统称酒类经营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

一、正面回答本办法由商务部于2005年10月19日第1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全文共包括六章。规定酒类流通实行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和溯源制,向未成年人售酒者,处2000元以下罚款。二、详细分析为规范酒类流通秩序,促进酒类市场有序发展,维护国家利益,保护酒类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酒类是指酒精度大于0.5%的含酒精饮料,包括发酵酒、蒸馏酒、配制酒、食用酒精以及其他含有酒精成分的饮品。三、酒类经营者备案怎么登记?领取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登记表可以通过相关网站下载,或到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领取。填写登记表。酒类经营者应完整、准确、真实地填写登记表,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所附条款,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向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登记材料。
2023-07-18 09:45:241

吉林市酒类商品流通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酒类商品市场秩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酒类商品是指白酒、啤酒、葡萄酒、果露酒、黄酒、滋补酒、食用酒精以及其他酒精度(乙醇含量)大于0.5%(体积分数)的含酒精饮品,医疗用酒除外。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酒类商品流通活动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以下简称酒类商品经营者),均须遵守本办法。第四条 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商务部门)负责全市的酒类商品流通监督管理工作。其下设的酒类商品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县(市)商务部门在市商务部门指导下,负责本辖区内的酒类商品流通监督管理工作。  工商、公安、卫生等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做好酒类商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凡从事酒类商品批发、零售的,须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到所在市、县(市)的酒类商品管理机构备案。  从事批发的,到市酒类商品管理机构领取批发备案证明;从事零售的,到所在市、县(市)酒类商品管理机构领取零售备案证明。第六条 从事酒类商品经营的,其经营地址、名称、法定代表人及经营方式等发生改变的,须30日内到酒类商品管理机构备案。第七条 酒类商品经营者采购酒类商品时,应当从有酒类生产许可证的厂家购进酒类商品,并同时向厂家索取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酒类商品经销授权书及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有优质产品标志的,还应索取优质产品证明。  酒类商品经销者采购和销售酒类商品时应持酒类商品备案证明。第八条 酒类商品经营者(供货方)在批发酒类商品时应按规定填写《酒类流通随附单》,并详细记录酒类商品流通信息,做到单随货走,单货相符。第九条 散装酒经营者所经营的酒类商品,必须在固定地点贴标销售,盛装容器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并标明酒的名称、酒精度、厂名、厂址、原料、执行标准、出厂日期等。第十条 酒类商品经营者所经营的酒类商品,凡具有产地合法手续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重复检验、刁难酒类商品经销商。第十一条 酒类商品经营禁止下列行为:  (一)伪造或者冒用厂名、厂址、认证标识、名优标志、注册商标、特殊标识;  (二)伪造产地,使用虚假的文字说明,篡改生产日期,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酒类商品;  (三)销售含有非食用酒精原材料或添加剂配制的酒类商品;  (四)在酒类商品中掺杂使假、偷工减料、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五)采用在瓶盖内设奖等不正当有奖销售酒类商品;  (六)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酒类商品;  (七)伪造、串贴酒类商品标识;  (八)擅自处理、拆封、转移、销毁被封存受检的酒类商品;  (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第十三条 酒类商品流通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出示合法的行政执法证件。未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的,被检查者有权予以拒绝。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妨碍、干扰、拒绝酒类商品流通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第十四条 酒类商品流通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履行职责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查验酒类商品备案证明和《酒类流通随附单》的使用情况;  (二)查阅、复制有关的合同、账册、单据、文件、记录和其他资料;  (三)进入商品存放地和仓库检查;  (四)抽取样品、保全证据、责令听候处理,抽取样品的应向当事人出具有效凭证;  (五)对销售假冒伪劣的酒类商品按有关规定处理。第十五条 广告经营者和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不得为无证的生产者及无酒类商品备案证明的酒类经营者发布酒类商品销售信息。第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商务部门或会同相关部门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第五条、第六条规定,未按规定备案的,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可视情节轻重,对酒类经营者处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向社会公告;  (二)违反第七条、第八条规定,酒类商品经营者从无证厂家购进酒类商品、经销酒类商品无备案证明、未按规定填写《酒类流通随附单》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向社会公布;拒不改正的,可视情节轻重,处5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向社会公告;  (三)违反第九条规定,未在固定地点贴标销售散装酒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处10000元以下罚款,并可移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  (四)违反第十一条第(五)项规定,采用在瓶盖内设置奖励等不正当有奖销售酒类商品的,对酒类商品批发经营者处以3000元至10000元罚款,对酒类商品零售经营者处以200元至1000元罚款;  (五)违反第十一条第(七)、(八)项规定,伪造、串贴酒类商品标识或擅自处理、拆封、转移、销毁被封存受检的酒类商品的,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
2023-07-18 09:45:301

酒类商品经营管理制度

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前言为规范酒类商品市场流通秩序,加强对酒类商品零售的管理,保证酒类商品零售交易过程的规范性和产品质量的可靠性,保证商品零售交易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可追溯,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由商务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酿酒工业协会、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北鹰、曲英、王延才、刘普合、孔令羽、魏晓英、王耀荣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酒类零售经营者从事酒类商品零售交易活动应具备的经营条件与应实行的经营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酒类商品的零售经营者。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是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2757 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GB 2758 发酵酒卫生标准GB 10343 食用酒精GB 10344 饮料酒标签标准GB/T 17110 商店购物环境与营销设施的要求GB/T 17204 饮料酒分类(GB/T 17204----1998, eqv OIV:1996)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酒类商品零售 alcohol commodities retail以直接向最终消费者销售酒类商品的交易活动方式。4、经营条件4.1 经营资质4.1.1 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的要求。4.1.2 应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酒类零售许可待其他证明4.2 经营场地酒类零售经营者应有相对固定的、与经营规模或经营技术条件相适应的经营场地,持有房屋产权证或经营场地租凭合同。经营场地符合食品卫生管理、消防和建筑设计防火要求。4.2.1 选址应符合酒类商品特性要求。4.2.2 销售场所4.2.2.1 应设于建筑物内,具备完整、符合商品零售所必需的照明、空气调节、空间通透的条件。4.2.2.2 应明亮、整洁、具有商品展示、交易的功能,主通道和货架间具备GB/T 17110 规定的要求。4.2.2.3 与仓储设施分开。4.2.3 仓储设施4.2.3.1 应有相对固定的仓储设施。4.2.3.2 应远离高污染和高辐射地区,远离热源或采取必要措施使其不受热源的影响。4.2.3.3 应设于建筑物内,地面平整,干燥通风,能够满足所经营酒类商品的温度等要求。4.3 经营设备4.3.1 商品陈列设备应有独立、稳固的商品陈列、资金结算要求的设备,并保持设备功能的正常。4.3.2 资金结算设备应具备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资金结算设备。4.4 专业人员应拥有具备酒类知识,熟悉国家有关规定和有关标准的人员。5、经营管理要求5.1 采购管理酒类零售经营者应保证所选择的供应商具备合法的经营主体资质条件,采购的商品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要求,采购过程信息记录完整、真实。5.1.1 供应商的选择5.1.1.1 酒类零售经营者就保证所选择的酒类商品供应商具备合法的主体资质条件,认真审核其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准产证、批发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国空规定的其他证明等,对进口酒类商品还要审核其国家出入境检疫部门核发的《进口食品卫生证书》和《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5.1.1.2 酒类零售经营者对在政府指定的企业信用档案系统中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企业不应作为供应商。5.1.2 采购商品的质量控制酒类零售经营者应执行GBl0344相关条文,对采购的酒类商品的品种、规格、数量、标识、产地、出厂检验证明等进行审核,执行GBl0344、GB 2757、GB 2758、GB 10343、GB/T 17204等相关条文,应有对酒类商品的质量进行初步鉴别的控制流程。5.1.3 采购过程信息记录的管理5.1.3.1 酒类零售经营者应建立采购过程信息管理台账,保证采购过程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并完整保存三年。5.1.3.2 采购过程信息管理台账应记录下述信息:——供应商基本信息(如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目前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许可证代码、联系电话 等);——采购商品基本信息(如名称、种类、数量、批次、标准、价格等);——商品质量信息(如质量证明文件、质量检查或鉴定等);——“索证索票”状况信息;——采购商品入库信息。5.2 销售管理5.2.1 酒类零售经营者应向消费者提供质量合格的商品,不应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并有明确的流程控制加以保证。5.2.2 酒类零售经营者不应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5.2.3 酒类零售经营者应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小票或发票。5.2.4 所售酒类商品应明码标价。5.2.5 酒类商品不应与有毒、有害、污染物(源)、腐蚀性物品等混放。5.3人员管理5.3.1直接接触酒类商品的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5.3.2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并按国家或行业规定取得岗位资格证书的人员。5.4 广告管理酒类商品的宣传广告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
2023-07-18 09:45:411

销售酒类的公司需要什么资质

销售酒类的公司需要酒类零售许可证。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酒类是指酒精度(乙醇含量)大于0.5%(体积分数)的含酒精饮料,包括发酵酒、蒸馏酒、配制酒、食用酒精以及其他含有酒精成分的饮品。经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生产的药酒、保健食品酒类除外。本办法所称酒类流通包括酒类批发、零售、储运等经营活动。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酒类流通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第六条 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统称酒类经营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扩展资料:《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七条 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程序如下:(一)领取《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登记表》可以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下载,或到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领取。(二)填写《登记表》。酒类经营者应完整、准确、真实地填写《登记表》;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所附条款,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三)向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下述备案登记材料:1、 按本办法第七条第(二)项要求填写的《登记表》一式两份;2、 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3、 经商务部认可并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公示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酒类流通管理办法》
2023-07-18 09:45:491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属于我国哪一类法律渊源?

2023-07-18 09:46:054

白酒三证是哪三证??

酒的三证是: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酒类商品经销授权书。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七条 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程序如下:(一)领取《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登记表》可以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下载,或到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领取。(二)填写《登记表》。酒类经营者应完整、准确、真实地填写《登记表》;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所附条款,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三)向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下述备案登记材料:1、 按本办法第七条第(二)项要求填写的《登记表》一式两份。2、 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第十五条 酒类经营者采购酒类商品时,应向首次供货方索取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限生产商)、登记表、酒类商品经销授权书(限生产商)等复印件。酒类经营者对每批购进的酒类商品应索取有效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复印件以及加盖酒类经营者印章的《随附单》或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单据;对进口酒类商品还应索取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核发的《进口食品卫生证书》和《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复印件。扩展资料:酒类经营者(供货方)在批发酒类商品时应填制《酒类流通随附单》(以下简称《随附单》),详细记录酒类商品流通信息。《随附单》附随于酒类流通的全过程,单随货走,单货相符,实现酒类商品自出厂到销售终端全过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随附单》内容应包括售货单位(名称、地址、备案登记号、联系方式)、购货单位名称、销售日期、销售商品(品名、规格、产地、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数量、单位)等内容,并加盖经营者印章。已建立完善的并符合本办法要求的溯源制度的酒类经营者,经商务部认可,可以使用自行制定的单据,代替本办法规定的《随附单》。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酒类流通管理办法
2023-07-18 09:46:191

在网上卖红酒需要什么证件吗??

1、酒类经营者(供货方)在批发酒类商品时应填制《酒类流通随附单》(以下简称《随附单》),详细记录酒类商品流通信息。《随附单》附随于酒类流通的全过程,单随货走,单货相符,实现酒类商品自出厂到销售终端全过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已建立完善的并符合本办法要求的溯源制度的酒类经营者,经商务部认可,可以使用自行制定的单据,代替本办法规定的《随附单》。2、酒类经营者采购酒类商品时,应向首次供货方索取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限生产商)、登记表、酒类商品经销授权书(限生产商)等复印件。酒类经营者对每批购进的酒类商品应索取有效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复印件以及加盖酒类经营者印章的《随附单》或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单据。扩展资料:酒类流通管理办法《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由商务部于2005年10月19日第1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全文共包括六章。2012年11月15日,商务部公布《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规定酒类流通实行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和溯源制;向未成年人售酒者,处2000元以下罚款。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酒类流通管理办法
2023-07-18 09:46:401

未实施《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时,如何确定酒的合法来源?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酒类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不得限制或阻碍合法酒类商品在本地区的流通第二十二条 商务主管部门在监督管理时,应出示有效证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在有证据或接到举报等情况下,执法人员可以查阅账册或抽取样品。抽取样品的,应当向当事人出具有效凭证。 商务主管部门有义务为当事人保守商业秘密。 酒类经营者应配合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情况,不得擅自转移、销毁待查受检酒类商品。 第二十三条 商务主管部门应建立酒类流通监测体系,对当地酒类流通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建立酒类经营者信用档案,并适时向社会公布。 商务部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酒类流通管理和酒类商品安全信息系统,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酒类经营者应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第二十四条 商务主管部门可自行或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地区销售的酒类商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可向社会公布检验结果。 商务主管部门出具或认可的酒类鉴定结论应以国家法定检测机构检测结果或被侵权企业的鉴别报告为依据。
2023-07-18 09:47:251

酒类经营许可证取消了吗

酒类经营许可证已经被取消了。以武汉为例,根据《关于<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废止的公告》商务部2005年第25号部长令《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11月3日废止。市商务局(武商务规【2011】1号)《武汉市酒类流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三步式执法程序及细化标准暂行规定》到期废止,关于对违反《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行政处罚,不再以此《规定》作为依据。扩展资料:国家每年都会清理一部分落实难、实际效果有限的法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废止是正常现象。被废止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主要针对流通领域和生产领域,废除该法律后,对酒类的流通管理主要依托国家食品安全法。2015年出台的新版《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五十一条中规定转基因食品和食盐的食品安全管理,本法未作规定的,适用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这意味着,酒类食品已经按普通食品对待,不再享有特殊地位,在《食品安全法》的监管下会对酒类食品的安全管理更加严格和全面。参考资料来源:武汉市政府——关于《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废止的公告
2023-07-18 09:47:341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作为执法主体吗

根据国务院最新的“三定方案”规定,原商务部门管理酒类流通的职能已划转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因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食品安全法》和《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规定,对酒类流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也就是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为执法主体,是《食品安全法》赋予的权力,可以对所有的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包括酒类流通)、餐饮服务进行监督管理。
2023-07-18 09:47:541

如何办理酒类流通许可证?都需要什么材料?到哪个部门办理

办理酒类流通经营许可证,是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称酒类经营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向所在地区(县)商务委办理备案登记,从而使得自己取得相关从业资格。一、办理酒类流通许可证部门:区县商务部门(只需备案即可)。二、办理酒类流通许可证依据:1、《酒类流通管理办法》(2005年商务部第25号令)2、商务部关于做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商运字[2005]78号)三、办理酒类流通许可证条件: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称酒类经营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向所在地区(县)商务委办理备案登记。四、办理酒类流通许可证登记流程:1、领取《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空白表格下载)(示范文本下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填表说明下载)。《登记表》也可到所在地区县商务部门领取。2、填写《登记表》。酒类经营者应完整、准确、真实地填写《登记表》内容;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承诺条款,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3,《登记表》正表和续表要用同一a4纸正反面打印。4,提交下述备案登记材料:a,按“第二步”要求填写的《登记表》一式两份;b,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c,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的卫生许可证副本(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五,办理酒类经营许可证需提供材料:1、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核准证明(复印件1份,需审阅原件)2、《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1份,需审阅原件)3、相关酒类经销合同、协议等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需审阅原件)4、酒类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1份,需审阅原件)5、办公经营场所租赁合同、仓储场所租赁合同及消防部门许可意见(复印件各1份,需审阅原件)6、酒类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酒类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7、进口酒卫检报告及中文标签审核意见(复印件各1份,需审阅原件)8、公司公章参照商务部公布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规定酒类流通实行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和溯源制,规范酒类的流通。
2023-07-18 09:48:011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属于我国哪一类法律渊源

国务院所属各部、各委员会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发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为行政规章中的部门规章。因此,商务部发布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应属于部门规章。
2023-07-18 09:48:091

酒类经营许可证怎么办

办理酒类经营许可证条件:1,经营主体应是独立的法人或合伙企业;2,注册资金,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符合有关规定。3,企业营业执照或工商行管理部门核准的企业名称;4,有两名以上掌握酒类商品知识的专职人员和管理制度;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办理酒类经营许可证材料:1,书面申请报告;2,营业执照(企业核准名称);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住所证明;4,《食品卫生许可证》;5,注册资金验资证明;6,仓储面积,经营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7,产销双方法定协议书或授权书;8,生产厂家的酒类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9,代理企业产品的质量标准;10,产品的质量,卫生检验合格报告(国产酒)或商检部门的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酒)。办理酒类经营许可证流程:1、工商核名2、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3、办理酒类销售许可证4、领取营业执照5、银行开户办理酒类经营许可证的注意事项;1.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好热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2.按照商务部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3.酒类监督管理部门提供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申请书格式文本,不收费。以上就是如何办理酒类经营许可证,今天智硕小编的分享就到这里啦,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关于如何办理酒类经营许可证的,欢迎您随时联系上海智硕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3-07-18 09:48:182

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酒类经营许可证的区别

食品流通许可证是销售食品时所必须的许可证,酒类经营许可证是销售特殊食品,即酒类时所需要针对特定食品所需要的证书。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食品流通许可证已经被废止,被食品经营许可证代替。
2023-07-18 09:48:353

销售酒类的公司需要什么资质

销售酒类的公司需要酒类零售许可证。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酒类是指酒精度(乙醇含量)大于0.5%(体积分数)的含酒精饮料,包括发酵酒、蒸馏酒、配制酒、食用酒精以及其他含有酒精成分的饮品。经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生产的药酒、保健食品酒类除外。本办法所称酒类流通包括酒类批发、零售、储运等经营活动。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酒类流通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第六条 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统称酒类经营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扩展资料: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七条 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程序如下:(一)领取《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登记表》可以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下载,或到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领取。(二)填写《登记表》。酒类经营者应完整、准确、真实地填写《登记表》;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所附条款,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三)向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下述备案登记材料:1、 按本办法第七条第(二)项要求填写的《登记表》一式两份;2、 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3、 经商务部认可并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公示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酒类流通管理办法
2023-07-18 09:49:012

农村小酒坊可以办理酒类流通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吗?需要什么手续?

满足《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九条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要求即可申请办理。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4)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6)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8)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许可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已经具有合法主体资格的经营者在经营范围中申请增加食品经营项目的,还需提交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不需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新设食品经营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的投资人为许可申请人;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为许可申请人;企业分支机构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企业为许可申请人;个人新设申请或者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业主为许可申请人。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字盖章。扩展资料: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流程一、首先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填写和准备好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申请书,准备好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还有食品经营的场所证明资料,并准备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还需准备好食品经营中的设备,工具清单,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图,食品承诺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资料,然后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提交申请。二、资料提交申请后,等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后,就对所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便下发受理通知书。三、受理通知书发下后就进行资料审核受理通知书下发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业人员进行资料审核,按食品安全发法,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中的要求进行资料审核,并在现场进行审核。四、进行各项资料和现场审核后,再进行审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依据审核的结果审批,如果是审批结果通过后就准予通过,审批结果不准予就得看哪里审核不过,然后重新审批。五、最后就是审批通过后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审批通过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参考资料: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
2023-07-18 09:49:211

卖酒要办什么营业执照

卖酒需要办酒类许可证的营业执照。办理步骤如下:1、带身份证以及复印件,去工商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也就是确定你的店名)2、继续在工商部门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需要租赁合同以及复印件、房产证明文件复印件等材料,然后还有一些表格需要填写,工商部门会提供。因为酒属于食品,销售预包装食品必须办这个《食品流通许可证》。3、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烟草零售经营许可证》等证件之后,还是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所需要材料有:本人证件相片、身份证以及复印件、租赁合同以及复印件、房产证明文件复印件、《食品流通许可证》和《烟草零售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等等 。4、拿到营业执照30天内去地税、国税部门申请《税务登记证》。需要的材料是: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了《税务登记证》 ,就要按章纳税了。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酒类经营者采购酒类商品时,应向首次供货方索取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限生产商)、登记表、酒类商品经销授权书(限生产商)等复印件。酒类经营者对每批购进的酒类商品应索取有效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复印件以及加盖酒类经营者印章,酒类经营者应建立酒类经营购销台帐,保留3年。法律依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酒类经营者采购酒类商品时,应向首次供货方索取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限生产商)、登记表、酒类商品经销授权书(限生产商)等复印件。酒类经营者对每批购进的酒类商品应索取有效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复印件以及加盖酒类经营者印章,酒类经营者应建立酒类经营购销台帐,保留3年。
2023-07-18 09:49:421

禁酒令的政策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酒类管理条例在1963年的国务院《关于加强酒类专卖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曾规定由轻工业部归口统一安排酒的生产,酒类销售和酒类的行政管理由各级商业部门领导,具体日常事务由糖业烟酒公司负责。这就造成了我国酒类产销管理体制的分散,再加上有关的法规、规章不健全,酒的生产企业除了轻工企业外,其它部门如农业部门,商业部门等都可进行酒类的生产;在流通领域,原先制定的由商业部门负责收购,批发的机制也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坏。国家对酒的产销无法进行统一的有效的管理。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重新实行酒类专卖。酒类生产和销售的三点意见1990年12月18日,召开了第129次总理办公会议,对酒类生产和销售讨论议定了三点意见:进行一次清理整顿对酒类产销中存在的混乱状况,有必要进行一次清理整顿。首先要把新建酒厂控制住。要通过采取行政的和经济的办法,进一步加强对酒类的产销管理,由轻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对酒类生产环节进行清理整顿和加强管理的意见;由商业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对酒类流通环节进行清理整顿和加强管理的意见,尽快提交国务院讨论确定。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酒类管理条例》由国务院法制局牵头,会同轻工业部和商业部等部门,共同研究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酒类管理条例》。暂不定论专卖问题对酒类产销是否实行专卖的问题,暂不定论,进一步研究各方面情况,权衡利弊后再定。轻工业部和商业部都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各自的整顿清理意见。轻工业部的决见认为建国以来所形成的饮料酒产销管理体制不宜变动,而应集中力量,按照第129次总理办公会议的要求,对酒类产销进行清理整顿。同时根据“政企分开”的精神,建议目前一些地区商业系统的糖酒公司等企业,不应兼有专卖行政管理职责。轻工业部关于酒类产销整顿的意见建议由轻工业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参加,共同组成在生产领域内清理整顿工作小组,负责对全国的饮料酒生产进行清理整顿。严格饮料酒技改,扩建等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大型建设项目由轻工业部提出初审意见,报国家计委审批立项。中小型项目也按同样原则由各级轻工业部门审批立项。未经上述程序批准,任何单位都不得安排饮料酒生产项目。对饮料酒生产实行许可证制度,并由轻工业部组织实施。商业部门不得经销无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饮料酒。由轻工业部组织制定并实施饮料酒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同时对各部门的饮料酒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站实行技术归口。加强对饮料酒评比工作的归口管理,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的计划,由轻工业部组织对饮料酒的国优评比工作;由轻工业部会同其它部门组织部优评比;省级轻工业主管部门会同本省有关部门组织饮料酒省优评比。不经轻工业部批准,任何部门和地区不得以展览会、博览会、文化节、旅游节、 地方节等名义,组织国内饮料酒的评比。中华人民共和国酒类管理条例1991年第三季度,由国务院法制局、轻工业部和商业部共同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酒类管理条例》(草案),报送国务院审议,该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是:酒业实行归口管理,即轻工业部管理酒类生产,商业部管理酒类流通。设置国家酒类管理机构,统一全国酒类产销管理。中央一级的酒类管理机构由国务院授权,省级酒类管理机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自行授权设置管理机构。以现有的商业部门的酒类专卖事业管理局为基础来建立酒类专卖管理机构或建立全国酒业总公司,对全国酒类商品实行产供销统一协调管理。但在国务院对是否设立全国性的酒类管理机构还没有作出最后决定的情况下,考虑到各地现实和立法后能切实可行,决定按国务院第129次总理办公会议精神和现行体制,在中央一级实行归口管理,即轻工业部是国务院酒类生产归口管理部门,商业部是国务院酒类流通归口管理部门。并规定了轻工业部和商业部的主要职责。酒类生产发展管理方面突出了国家计划对酒业生产的指导和管理。酒类的生产发展由轻工业部和省、自治区、 直辖市政府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需求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列入国家产品计划的酒类产品,其年度和长远规划指标,由计划部门综合平衡后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关于酒类生产企业的基本建设的技术改造项目,凡限额以上项目, 由国家计委会同国工业部审批,限额以下的项目,由省计委或受委托的省级以下计委会同同级酒类生产管理机构审批,并报轻工业部备案。禁止个体工商户以营利为目的酿造、配制各种含酒精的饮料。酒类生产实行许可证制度,企业必须取得酒类生产许可证后, 才可从事酒类生产,并规定了企业取得酒类生产许可证所必须具备的条件。酒类生产许可证的颁发,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法规的规定执行。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为规范酒类流通秩序,促进酒类市场有序发展,维护国家利益,保护酒类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商务部于2005年11月7日颁布了《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
2023-07-18 09:49:511

如何办理 酒类流通许可证

1、办理程序:(1)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统称酒类经营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2) 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程序如下:(一)领取《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登记表》可以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下载,或到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领取。(二)填写《登记表》。酒类经营者应完整、准确、真实地填写《登记表》;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所附条款,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三)向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下述备案登记材料:按本办法第七条第(二)项要求填写的《登记表》一式两份; 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经商务部认可并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公示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2、《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由商务部于2005年10月19日第1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全文共包括六章。2012年11月15日,商务部公布《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规定酒类流通实行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和溯源制;向未成年人售酒者,处2000元以下罚款。
2023-07-18 09:50:084

销售酒类的公司需要什么资质

销售酒类的公司需要酒类零售许可证。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酒类是指酒精度(乙醇含量)大于0.5%(体积分数)的含酒精饮料,包括发酵酒、蒸馏酒、配制酒、食用酒精以及其他含有酒精成分的饮品。经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生产的药酒、保健食品酒类除外。本办法所称酒类流通包括酒类批发、零售、储运等经营活动。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酒类流通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第六条 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统称酒类经营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扩展资料:《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七条 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程序如下:(一)领取《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登记表》可以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下载,或到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领取。(二)填写《登记表》。酒类经营者应完整、准确、真实地填写《登记表》;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所附条款,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三)向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下述备案登记材料:1、 按本办法第七条第(二)项要求填写的《登记表》一式两份;2、 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3、 经商务部认可并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公示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酒类流通管理办法》
2023-07-18 09:50:371

农村小酒坊可以办理酒类流通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吗?需要什么手续?

办一个家庭白酒作坊并非大家认为的那么简单,其实这里面还是需要办理一些必要的手续的,如果是无证经营,很有可能遭到国家相关部门的取缔。因此,对于想要开办小酒坊的创业者来说必须要提前了解酒厂开办的手续以及费用,这样才能安安心心地销售自酿白酒。白酒属于食品的一种,因此安全性是第一位,开小型酒坊就应该严把质量关,因此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国家对食品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凡是从事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合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  开办小型白酒作坊的第一步就是获得食品的生产许可,如果是企业的话,还需要获得企业营业执照才能够进行食品生产,参考的依据有《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企业的生产条件是否达标需要获得相应检验单位的验证,找当地的验证单位进行验证并出具说明方可进行生产,费用为审查费2200元,公告费400元,由检验单位收取。  以上内容表明,如果想要在家里开办一个小型酒坊,只需要在工商部门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即可经营,费用大概只需要几百元。目前国家对于食品行业尤其是白酒行业的审查十分严格,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限制行业,因此,大家酿酒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卫生方面的问题,严格把控质量关,这样的白酒才会让消费者喝的放心。朋友加油希望对你有帮助
2023-07-18 09:50:535

销售酒类的公司需要什么资质

酒类零售的话 需要办理 酒类零售许可证 酒类批发的话 需要办理 酒类批发许可证 两者 都需要办理 食品流通许可证! 这个 是要求 办理完之后 就可以 办理 营业执照 代码证 国地税 税务证了!
2023-07-18 09:51:404

酒类管理自查报告

【篇一】酒类管理自查报告   一、政府支持、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人员到位。   为认真做好全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在报请区政府同意我办于2013年11月成立了专门管理机构—区酒类流通管理办公室,配备了五名专业人员和车辆、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硬件设施,为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了条件,并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明确了管理人员职责。   二、深入做好酒类备案登记宣传调查摸底工作。   酒类流通管理是一项全新的管理工作。如宣传、调查摸底工作不到位,要顺利推进难度很大。因此我办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宣传车,出动368人次,印发宣传手册、单12810份,制作180个条幅等多种形式,走街串巷,进村入户,大力宣传《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办 证流程及办 证的重要意义。通过宣传,使酒类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认识到《酒类流通备案登记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由不理解,到大力配合支持。   三、政府支持、服务高效、免费办 证。   为在全区全面推进《酒类流通备案登记管理》工作,区政府大力支持,拨专项资金4万元。经营户办 理证件,实行“一次性告知”确保五个工作日完成,对边远经营户随到随办。一律免收各种费用。深受到经营户的好评,截止2010年12月共办理流通备案登记证542户。其中餐饮业80户,批发业15户,零售业445户。领发随附单86本。销售各种酒类额3793万余元,有力推动对酒类经营户的规范管理工作。   四、开展酒类专项整治,打击酒类商品制假售假。   2013年至今开展酒类专项整治工作三次,配合食品(含酒类)安全整治四次,经常对酒类市场进行执法检查,聘请酒厂专业技术人员合作,查处销售假冒贵州茅台酒案4起,严厉打击酒类商品制假售假行为,保护了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使消费者能喝上放心酒。   五、加强管理,提高人员素质。   酒类流通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重要的工作,面广量大,加强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管理的工作能力迫在眉睫,是做好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及不可缺的,建议各级主管部对此高度重视,为培养一个能干、负责、识别真假的酒类流通管理队伍,在维护和保护企业声誉和知识产权,帮助企业防伪、保障消费者权益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篇二】酒类管理自查报告   商务部条约法律司日前发布《商务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在内的16个商务部规章被宣布废止,该法令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执行。被废止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距今已经10年零11个月,是我国惟一一部针对酒类行业流通与生产领域制定的专门法规。   北京商报记者翻阅《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得知,酒类经营者(供货方)在批发酒类商品时需要填制《酒类流通随附单》,记录酒类流通的全过程,单随货走,单货相符,实现酒类商品自出厂到销售终端全过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   酒类经营者在采购酒类商品时,需要向首次供货方索取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限生产商)、登记表、酒类商品经销授权书(限生产商)等复印件。并且酒类经营者对每批购进的酒类商品应索取有效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复印件以及加盖酒类经营者印章的《随附单》或经商务部认可的酒类经营者自行制定单据;对进口酒类商品还应索取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核发的《进口食品卫生证书》和《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复印件。   白酒行业分析专家蔡学飞表示,国家每年都会清理一部分真正落实很难、实际效果不大的法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废止是正常现象。被废止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主要针对流通领域和生产领域。中国酒类属于多途管理,废除该法律后主要依托国家食品安全法。   依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市场上酒商卖酒必须需要三证:生产证、流通证、安全许可证。办理三证的成本高、费时长、还需要厂家配合保证不是假酒,所以难度也高。对于中小酒商来说,办齐三证是非常头疼的事情,能真正三证都全的酒商并不多。   “所以该管理办法被废止,某一程度上,会使白酒流通市场更加透明和公正。同时对中小酒商减负,提高产品在市场上的流通效率,对酒类市场经济增长有一定的辅助作用。”蔡学飞说道。   温河王酒业总经理肖竹青对此表示认同,《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是国家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下的历史产物,但目前酒类行业已经趋于成熟。   该法令的废止,是国家对消费品市场或者说酒类市场简政放权的一种表现,一定程度上可以激活商业流通的积极性。同时也是行业自律、市场充分竞争的代表性体现,属于行业的进步。《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废止后,国家执法部门对酒类食品安全监管程度和酒类行业协会对行业规则的测评并不会减弱。国家多部法律法规仍然对酒类食品存在管控。   中国酒类流通协会秘书长秦书尧也向北京商报记者指出,基于酒类食品的特殊性,《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虽然被取消,但国家对酒类食品的管理不会削弱反而会加强。酒类流通协会目前将会在行业自律,诚信建设,市场自我调节和自我完善上做工作。未来希望会有针对性更强的法律帮助酒业健康发展。 【篇三】酒类管理自查报告   一、工作措施   1、贯彻文件、加强领导。为了贯彻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我县酒类市场秩序,让酒类生产经营厂商能合法生产经营酒类产品,广大群众能喝上“放心酒”。我局理清思路,严格按照商务部颁发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和《酒类商品零售管理规范》等文件精神,成立了由局长挂帅,分管领导负责,商务股工作人员主要进行监管的工作组织形式。同时局领导十分关心酒类市场秩序管理工作,今年元月在接到市局《关于印发市商务系统打击制售假冒五粮液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商发2号)文件后,我局立即成立了由局长刘晓春任组长,分管副局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商务股全体成员为成员的“县商务系统打击制售假冒五粮液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行动实施方案,在近5个月的时间里面,行动小组深入市场进行检查,整顿了我县酒类市场秩序,严格了市场的监管,震慑了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厂商,取得巨大成果。让人民群众在春节期间喝上了“放心酒”,过了一个放心年,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2、强化宣传、积极处理投诉。我县是一个山区县,山区面积大,人口分散。酒类经营户面广,有的经营户地处很偏远的乡镇。为了使相关政策法规能家户喻晓,深入人心,我们争取各种宣传形式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当地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形式宣传酒类流通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联系相关部门通过宣传车、横幅、宣传册、公告的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截止目前,共出动宣传车31台次,出动人员112人次,检查酒类生产经营单位100余个(户),印发各类宣传资料800余份,并设立了举报电话。通过以上多种宣传形式,使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在全县上下形成了较好的舆论氛围,为我县酒类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较好的思想基矗同时,今年“年迎春购物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中,我局也广泛宣传酒类安全生产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   通过我局设立的酒类投诉举报电话,商务股工作人员对来电询问的酒类生产企业、流通厂商、消费者进行更为直接的政策宣传。我局领导高度重视酒类信访问题。6月初我局接到信访投诉在我县城区范围有一无证生产经营酒的“小酒坊”,在接到信访件后,我局立即着手调查,通过调查核实该作坊属无证生产,我局及时有效的制止了该商户的违法行为,确保了城区的酒类食品安全。   3、协调部门、强化监管。酒类监管由多部门交叉监督管理,我局相关工作人员为了方便广大生产和流通商家对酒类政策了解、证件办理、投诉等问题,通过设立的举报电话,耐心为来访者进行讲解。同时我局也加强与县工商局、县质监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联系,加强对我县酒类市场的检查监管。截止目前,我局已办理酒类产销许可证89个,酒类流通证件85个,规范了县内酒类生产流通厂商的合法经营,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酒安全。   二、存在问题   1、我县辖区内大部分为山区地段,人口较分散,大部分酒类生产厂家和流通商家较分散且在较为偏远地区,加大了酒类监管难度。   2、我县酒类生产厂家除敬师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建州酒业晏阳酒厂外,其余基本为家庭作坊式生产,规模不大,产量不高;生产工艺、技术相对落后,生产带有一定的季节性,缺乏相应扶持政策,这一状况对我县酒类产业发展和壮大带来巨大的困难。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为了进一步净化我县酒类市场,规范酒类生产经营秩序,今后我局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继续宣传贯彻上级的有关文件、讲话精神,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工作执行力,切实加强对酒类市场的监管。   二是加强市场准入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   三是强化宣传、督促,不断规范酒类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行为,认真推动落实索证索票、随附单等有关制度。   四是积极沟通协调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把酒类市场整治工作常抓不懈,重力打击假冒伪劣酒,确保人民群众喝上放心合格酒。
2023-07-18 09:52:151

如何办理酒类流通许可证?都需要什么材料?到哪个部门办理?

上海浦东的在浦东市民中心(每周二、三)和南汇投资服务中心(每周四)办理,浦东市民中心在浦东合欢路2号,南汇投资服务中心在城南路1366号
2023-07-18 09:52:264

酒类经营许可证怎么办

酒类经营许可证怎么办,具体如下:1、具有与经营业务相匹配的资金;2、具有符合所经营酒类商品的特性,且能确保酒类商品的质量与安全的经营场所,具有与所经营酒类商品相匹配的仓储场所;3、具有符合所经营酒类商品的特性,且能确保酒类商品的质量与安全的管理制度;4、具有熟悉酒类商品业务知识的人员;5、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材料:1、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申请表(完整填写,包括签名、日期,加盖公章);2、酒类商品批发许可告知承诺书(签名、日期,加盖公章);3、营业执照 (复印件应与原件一致,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4、食品经营许可证(材料递交要求同第三项);5、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外国公民护照(复印件、加盖公章);6、代为申领行政许可委托书(完整填写、加盖公章);7、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8、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产权证明(使用证明复印件应与原件一致,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产权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9、仓储/物流操作协议使用证明、产权证明(材料递交要求同第8项);10、酒类商品经营管理制度(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法律法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包括: (一)经营者姓名和住所; (二)组成形式; (三)经营范围; (四)经营场所。 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第七条 经营者姓名和住所,是指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公民姓名及其户籍所在地的详细住址。第八条 组成形式,包括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 家庭经营的,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应当同时备案。第九条 经营范围,是指个体工商户开展经营活动所属的行业类别。 登记机关根据申请人申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类别标准,登记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第十条 经营场所,是指个体工商户营业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个体工商户经登记机关登记的经营场所只能为一处。第十一条 个体工商户申请使用名称的,应当按照《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办理。
2023-07-18 09:52:351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第十九条中的逻辑结构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90号)第十九条 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不允许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并在经营场所明显标注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不过现在好多地方包括超市、餐饮等等大多好像都没有这么做。
2023-07-18 09:53:061

法律规定饮酒年龄

法律分析:法律没有限制饮酒最低年龄,但是限定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民法上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自然人。对于禁止未成年人饮酒问题上,《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因此在操作上并不具体。法律依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
2023-07-18 09:53:231

酒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酒类流通秩序,促进酒类市场有序发展,维护国家利益,保护酒类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酒类是指酒精度(乙醇含量)大于0.5%(体积分数)的含酒精饮料,包括发酵酒、蒸馏酒、配制酒、食用酒精以及其他含有酒精成分的饮品。经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生产的药酒、保健食品酒类除外。本办法所称酒类流通包括酒类批发、零售、储运等经营活动。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酒类流通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第四条 酒类流通实行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和溯源制度。学习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五条 商务部负责全国酒类流通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酒类流通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 备案登记第六条 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统称酒类经营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第七条 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程序如下:(一)领取《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登记表》可以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下载,或到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领取。(二)填写《登记表》。酒类经营者应完整、准确、真实地填写《登记表》;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所附条款,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三)向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下述备案登记材料:1、 按本办法第七条第(二)项要求填写的《登记表》一式两份;2、 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3、 经商务部认可并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公示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第八条 商务主管部门应自收到酒类经营者提交的上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在《登记表》上加盖印章。
2023-07-18 09:53:511

烟酒许可证怎么办理

烟酒经营许可证的办理需要分开考虑。即需要办理《烟草零售经营许可证》和《酒类经营许可证》。1、酒。根据我国《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的60天内,向登记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同时酒类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场地的显著位置悬挂《登记表》,日后在批发商品时应填写《酒类流通随附单》,上面需要详细记录酒类商品的流通信息;另外酒属于食品的范畴,还需到县级以上卫生部门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2、烟。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般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相应类型的格式文本。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由受理机关将其转换为格式文本并经申请人确认。法律依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六条 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统称酒类经营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十一条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般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相应类型的格式文本。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由受理机关将其转换为格式文本并经申请人确认。《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十二条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代理人应当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2023-07-18 09:54:011

白酒三证是哪三证??

生产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
2023-07-18 09:54:128

酒类经营许可证取消了吗

取消酒类了,并到食品证里了,比如湖北
2023-07-18 09:54:363

烟酒许可证怎么办理

烟酒经营许可证的办理需要分开考虑。即需要办理《烟草零售经营许可证》和《酒类经营许可证》。1、酒。根据我国《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的60天内,向登记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同时酒类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场地的显著位置悬挂《登记表》,日后在批发商品时应填写《酒类流通随附单》,上面需要详细记录酒类商品的流通信息;另外酒属于食品的范畴,还需到县级以上卫生部门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2、烟。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般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相应类型的格式文本。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由受理机关将其转换为格式文本并经申请人确认。法律依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六条 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统称酒类经营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十一条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般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相应类型的格式文本。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由受理机关将其转换为格式文本并经申请人确认。《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十二条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代理人应当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2023-07-18 09:54:581

酒类经营许可证怎么办

一、酒类经营许可证办理需到当地所在酒类管理办公室申请。所需材料有:营业执照,领取《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填写《酒类流通备案登记申请表》;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国家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有关许可证件复印件;从事进口酒类经营的,还应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的海关征税税单复印件;经商务部认可并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公示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二、【法律依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第八条酒类流通实行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和溯源制度。第九条酒类经营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六十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首次备案登记,领取《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在国家或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酒类经营者办理备案登记,由企业总部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指定备案登记部门。第十条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程序如下:(一)填写《酒类流通备案登记申请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登记表》可在商务部政府网站(http://www.mofcom.gov.cn)下载,或到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领取。酒类经营者应完整、准确、真实地填写《登记表》;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所附条款,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二)向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下述备案登记材料:1.按本条第一款要求填写的《登记表》一式两份;2.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国家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有关许可证件复印件;3.从事进口酒类经营的,还应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的海关征税税单复印件;4.经商务部认可并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公示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第十一条商务主管部门应自收到酒类经营者提交的上述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并向酒类经营者颁发加盖印章的《登记证》。
2023-07-18 09:55:081

在自己家里开一间酿酒作坊需要办什么证件吗?

工商局办
2023-07-18 09:55:309

酒类流通许可证到哪里办理?

酒类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1、具备固定的生产经营和储存的场所;2、办理酒类资质审批要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金;3、卫生管理部门对其进行审批并核发《卫生许可证》;4、具有从事酒类的相关人员身份证明和健全管理证明材料;5、具备酒储藏的相关设备。扩展资料:烟草、酒类属于国家危险品行列,烟草、酒类属于易燃物品,容易造成火灾,存在对国家财产和国民安全的隐患,同时还对人身体有害,所以对于酒类和烟草行业的审批是非常严格的,必须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酒类经营要持有效食品流通许可证,可到经营场所所在的食药监部门办理,申请及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时需提交的以下材料:新申请酒类经营许可的食品经营者,按照新办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要求提交材料,申请书应注明是否经营酒类。对已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新增酒类经营项目的,食品经营者应当提交《食品流通许可变更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到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参考资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营酒类现在要办理什么许可证?
2023-07-18 09:56:1914

酒类流通随附单取消了吗

酒类流通随附单取消了。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法律依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四条酒类流通实行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和溯源制度。第五条商务部负责全国酒类流通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酒类流通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统称酒类经营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
2023-07-18 09:58:471

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酒类经营许可证的区别

食品流通许可证意思是指销售食品时所必须的许可证,酒类经营许可证意思是销售特殊食品,也就是酒类等特定食品所需要的证书。一、办理对象不同食品流通许可证:批发或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酒类经营许可证:酒类,酒精度大于0.5%的含酒精饮料,包括发酵酒、蒸馏酒、配制酒、食用酒精以及其他含有酒精成分的饮品。二、发放证件单位不同:食品流通许可证:工商局管理酒类流通许可证:商务部三、依据不同:食品流通许可证:依据2009年7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4号公布《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酒类流通许可证:依据2005年10月19日商务部第1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扩展资料:经营许可证是法律规定的某些行业必须经过许可,而由主管部门办理的许可经营的证明,如烟草专卖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吧经营许可证、icp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等。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经营许可证
2023-07-18 09:58:561

如何办理酒类流通许可证

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统称酒类经营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1、领取《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登记表》可以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下载,或到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领取。2、填写《登记表》。酒类经营者应完整、准确、真实地填写《登记表》;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所附条款,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3、向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下述备案登记材料:按要求填写的《登记表》一式两份; 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经商务部认可并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公示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4、商务主管部门应自收到酒类经营者提交的上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在《登记表》上加盖印章。5、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完整准确地记录和保存酒类经营者的备案登记信息和登记材料,建立备案登记档案,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并可向社会公布。扩展资料酒类生产者申办酒类销售许可的,应当向市、州人民政府或者地区行政公署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市、州人民政府或者地区行政公署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完成初审,并报省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10日内完成审核,符合条件的,颁发酒类销售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说明理由。酒类销售企业、个体工商户申办酒类销售许可的,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县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核,符合条件的,颁发酒类销售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说明理由。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贵州省酒类生产流通管理条例
2023-07-18 09:59:051

食品、酒类许可证如何办理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的60天内向登记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同时酒类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场地的显著位置悬挂《登记表》,日后在批发商品时应填写《酒类流通随附单》,上面需要详细记录酒类商品的流通信息;另外酒属于食品的范畴,还需到县级以上卫生部门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法律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九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第十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建立中央厨房或者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列入其他类食品销售和其他类食品制售的具体品种应当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执行,并明确标注。具有热、冷、生、固态、液态等多种情形,难以明确归类的食品,可以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等级最高的情形进行归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可以根据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对食品经营项目类别进行调整。第十一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二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第十三条 申请人应当如实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
2023-07-18 09:59:201

酒类批发许可证和酒类零售许可证有什么区别

酒类批发许可证和酒类零售许可证的区别:一:业务范围不同,酒类批发许可证业务范围针对的是批发业务,酒类零售许可证主要针对的是酒类零售。二:许可证办理要求不一样酒类批发许可证办理要求:1、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复印件1份;2、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1份;3、全体股东签名的公司章程原件1份(个体工商户免交);4、经营场地证明1份(属自有场地的提交自有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属租赁场地的提交租赁协议原件和出租方房屋产权证复印件);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6、申请经营进口酒零售的,还需提供供货方的《进口酒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供货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各1份;7、申请办理《酒类生产、经营许可证》变更的,交回原颁《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并提供变更依据材料复印件(如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新场地证明等)各1份。酒类零售许可证的办理要求(1)有与经营酒类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3)符合酒类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知识拓展酒类经营许可证包括:酒类批发许可证、酒类零售许可证扩展资料依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七条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程序如下:(一)领取《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登记表》可以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下载,或到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领取。(二)填写《登记表》。酒类经营者应完整、准确、真实地填写《登记表》;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所附条款,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三)向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下述备案登记材料:1、 按本办法第七条第(二)项要求填写的《登记表》一式两份;2、 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3、 经商务部认可并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公示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第八条 商务主管部门应自收到酒类经营者提交的上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在《登记表》上加盖印章。第九条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完整准确地记录和保存酒类经营者的备案登记信息和登记材料,建立备案登记档案,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并可向社会公布。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井口酒类经营许可证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酒类流通管理办法
2023-07-18 09:59:305

我做白酒代理,需要厂家提供什么相关的证件?

白酒流通备案在本地商业局办理,并购买酒类随附单。
2023-07-18 10:00:275

餐厅卖酒水需要许可证吗

法律分析:1、酒水销售公司卖酒水须要办《酒类零售许可证》,提供《食品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许可条件:有与经营规模或经营技术条件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须符合卫生,消防要求;配备熟悉酒类专业知识和身体健康的经营人员;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六条 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统称酒类经营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第七条 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程序如下:(一)领取《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登记表》可以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下载,或到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领取。(二)填写《登记表》。酒类经营者应完整、准确、真实地填写《登记表》;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所附条款,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三)向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下述备案登记材料:1、 按本办法第七条第(二)项要求填写的《登记表》一式两份;2、 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3、 经商务部认可并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公示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第八条 商务主管部门应自收到酒类经营者提交的上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在《登记表》上加盖印章。
2023-07-18 10:00:561

酒类经营需要办理许可证吗

酒类经营需要办理酒类经营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2023-07-18 10:01:053

倒卖矛台酒是什么罚

法律分析:如果倒卖的是假茅台,根据《刑法》规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肯定是要被拘留的,还要被处以罚金。如果销售金额超过了25万元,那么就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了,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要处以罚金。法律依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 第六条 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统称酒类经营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
2023-07-18 10:01:231

办理酒类营业执照要些什么材料?

和一般的执照唯一的区别,是要在辖区工商所,多办理一个预包装食品流通许可证。
2023-07-18 10:01:402

在中国多少岁法律才允许喝酒

2023-07-18 10:01:497

有食品流通许可证还需要在办理酒类经营证吗

《食品流通许可证》是法定的;《酒类经营许可证》是地方i自己规定的;凭《食品流通许可证》可以办营业执照;工商办照不需要《酒类经营许可证》。有的省市对酒类生产经营管理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有的还需要办酒类经营许可证,有的直接在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增加“酒类”即可,各地区不一样。
2023-07-18 10:02:261

酒类到底归工商管还是商务局?

想管管不住,不想管要去管。商务收钱许可,工商花钱办事,出了事就是工商的责任。没有什么可争辩的。无聊
2023-07-18 10:02:403

有食品流通许可证还需要办理酒水流通许可证吗?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酒类属于食品。目前在市场上销售的瓶装酒为预包装食品、厂家生产的散装酒作为散装食品,在食品销售环节都是作为普通食品监管。在许可环节上不做特殊要求,在日常监管中主要就是检查经营者是否履行进货查验记录。洒类流通备案管理办法作废后,销售上就没有特殊要求了。如果营业执照有包含类别就不需要再申请流通许可证了。食品流通许可证改为食品经营许可证了。
2023-07-18 10:02:557

几岁的人可以喝酒?

不能几岁都能喝酒
2023-07-18 10:04:095